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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、急性胃肠炎领取住院津贴 客户34岁,女性,2008年8月投保平安健享人生住院费用(B)及住院日额保险,年交保费分别为468元和390元。该两个险种的保险责任为:社保报销后的医疗费用再由平安公司100%报销,同时给付住院津贴150元/天(一般疾病三天免赔)。 2009年3月因急性胃肠炎入住广东省妇幼保健院,7天痊愈出院。治疗总费用如下:门诊自付322.10元,住院4451元,其中社保报销1991元,自付2452元。 平安健享人生理赔住院费的自付部分2452元,加门诊费322.10元,另给付住院津贴600元。一共理赔3374.10元。 也即是说,客户的实际医疗费得到了全部报销,另外还领取了600元的营养补助费(住院津贴)。 客户住院期间我去看望她,她感慨地对我说:“看到同病室的人担忧医疗费时,我感觉自己真是太幸运了。只管好好养病,毫不用担心医疗费!还是提前规划保险好啊!” 2009年4月 写于广州 10、2岁幼儿烫伤报销全部医疗费 2岁男孩,2008年2月投保意外医疗险10万元,年交保费927元,另投保平安贝贝卡6万元住院医疗费及意外医疗1万元,年交保费300元。 2009年2月不慎烫伤右手,先后在东莞常平医院、东莞东华医院门诊治疗,医疗费全部自费,共962元。 平安公司按照意外伤害医疗险理赔,全部费用均予报销。 该幼儿投保前没有任何医疗保障,故在平安选择了细致而完善的保障计划,使得医疗费用无忧。 2009年3月 写于广州 09、类风湿住院领津贴5600元 客户男性,45岁,2002年7月投保住院安心6档,年交保费668元,保障利益:按照住院天数领取津贴,一般疾病及意外住院200元/天,癌症住院400元/天。 2008年4月,客户因双膝关节疼痛数月而住院医治,诊断“类风湿”,治疗31天出院,总的医疗费用7384.65元,社保支付3876.58元,自费3508.07元。 平安理赔按照一般疾病200元/天,赔付28天(3天免赔)津贴共5600元。 该客户在2004年曾因颈椎病住院领取过理赔款4000元(案例请参见《颈椎病住院领津贴4000元》)。他投保的险种可以保证续保至64岁,每年只交数百元保费,但发生医疗费用时确确实实能够起到转移财务风险的作用。 2008年5月 写于广州 08、投保一年半患重疾获赔6万元 客户男性,39岁,2006年7月(38岁生日前)投保康瑞重疾险6万,意外残疾6万,意外伤害9万,年交保费2973元。 2008年1月,客户出差途中因呕血住院检查,诊断“肝硬化晚期”、“原发性肝癌”,相继在广东、上海、福建三地辗转治疗,病情稳定出院。 通过核赔勘查,客户发生情况属于重大疾病理赔范围,给予6万元重疾保险金赔付。 这是曾令我忧虑的一桩理赔案,因为客户自投保至重疾报案仅距一年半的时间,从医学常识来说,肝硬化晚期不太可能在一年半之内形成,客户是否在投保前已知患病?这成了能否顺利理赔的关键。详情请参见本网站“我的作品”栏目中的《一个特殊的理赔案例》一文。 2008年3月 写于广州 07、投保两个月患重病理赔案例 客户女性,31岁,2006年11月投保终身寿险、万能险附加重疾、意外险共76万元风险保额,其中重大疾病保额36万(年缴保费5000元)。 2007年1月因全身弥漫性红斑住院,诊断系统性红斑狼疮。该疾病属于保险条款中的重大疾病,但由于是在投保三个月内(等待期)发病,因此作为重大疾病除外责任,保险公司不予理赔重疾保险金,已经扣除的重疾保障成本返还至主险保单价值,重疾保险责任终止。但是其它险种继续有效。 这是从业以来令我感到最为难过的一宗理赔案,详情请参见本网站“我的作品”栏目中的《美丽的雪儿》一文。 2007年1月 写于广州 06、有既往病史仍报销4866元 客户男性,22岁,2004年1月投保定期寿险、意外险与医疗险,其中住院费用2档,年交保费176元,因鼻中隔偏曲、变应性鼻炎加费40%(70元)承保。 2006年11月因头痛、鼻塞严重就医,诊断鼻中隔偏曲、变应性鼻炎。住院行手术(鼻中隔偏曲矫正术加双下鼻甲部分切除术)治疗,痊愈出院。 理赔结案,给予理赔款(含床位费、药品费、治疗费、护理费、检验费、特殊检查治疗费、手术费)一共4866元。 此案例说明,有既往病史投保,并非将来得不到理赔,关键是投保时如实告知(提供详尽病历资料),保险公司核定风险后会做出公正的承保决定。 2006年12月 写于广州 05、颈椎病一年理赔两次 客户男性,50岁,2002年7月投保世纪理财、意外险与医疗险,其中住院安心4档,年交保费344元。 2006年7月因眩晕、头痛就医,诊断颈椎病,住院治疗18天。理赔按照一般疾病100元/天(3天免赔),赔付15天津贴共1500元。同年10月,病情复发,再次住院27天,领取理赔金2400元。 该客户有公费医疗,其工作单位的挂钩医院为非平安公司定点医院,理赔报案时向公司做了情况说明,因此,虽然入住的不是定点医院,但理赔时仍很顺利。 2006年8月 写于广州 04、小儿意外受伤报销656元 客户男性,32岁,2002年9月投保鸿盛终身寿险+意外伤害险,在同一张保单上附加了配偶与子女意外伤害及医疗,其中子女意外医疗保险1万元,年交保费72元。 2003年12月,其7岁男孩在学校课后与同学嬉戏,意外碰伤手腕。正骨医院诊断腕骨骨裂,门诊治疗半月,痊愈,一共支付医疗费756元。 顺利递交了理赔资料,几天后客户的建行帐户里就收到了理赔金额656元(100元免赔)。 2004年10月,该男孩放学路上不慎摔跤,碰伤下颌骨,流血不止,被路人急送附近一家私人牙科诊所处理,家长随后赶来,付医疗费215元。 申请理赔时客户递交给我的票据只是该私人诊所的简易收据,我问:“何以不索要正式收据?”他回答:“是呀,当时我一看,就觉得成问题,向他们索要正式收据,说理赔要用。但他们说暂时没有。后来我又打电话追问,还是没有。只好这样了。”当然,这种非正式的简易收据是不能得到理赔的,在询问了理赔部门后我答复了客户,他也只好作罢。幸亏费用不多,客户也不以为意。 温馨提醒:发生意外受伤就近治疗时,应该找比较正式的诊所或医院,以保障自己的应得权益。 2004年11月 写于广州 03、颈椎病住院领津贴4000元 客户男性,41岁,2002年7月投保重疾、意外险与医疗险。其中住院安心6档,年交保费668元(投保时未满40岁,年交保费615元),保障利益:按照住院天数领取津贴,一般疾病及意外住院200元/天,癌症住院400元/天。 2004年7月因头晕、耳鸣、头颈部疼痛、手臂发麻就医,诊断颈椎病,住院治疗23天。 理赔按照一般疾病200元/天,赔付20天(3天免赔)津贴共4000元。 该客户享有社保,但社保医疗中有一定的自付比例,此次住院自付费用2400元。但平安理赔的4000元不仅填平了自付额,且盈余1600元,可用作误工损失的弥补以及营养康复津贴。 2004年8月 写于广州 02、面神经炎理赔2378元 客户女性,26岁,2003年9月投保重疾、意外险与医疗险,其中住院费用2档,年交保费487元。保障利益:住院费用在所投保档次范围内按照80%理赔。 2004年6月临产前因面神经炎住院,因产期临近,为了不使疾病影响分娩过程,行剖腹产术,手术顺利。术后继续治疗面神经炎,10天后出院,在门诊做了几次理疗后康复。 理赔结论:按照面神经炎住院理赔,但因分娩引起的医疗费除外(保险条款里的责任免除有分娩一项),该客户所花费的医疗费一共是5976元,平安公司赔付2378元。 2004年7月 写于广州 01、神经性耳鸣领住院津贴800元 客户男性,39岁,2000年9月投保住院安心4档,年交保费310元。保障利益:按照住院天数领取津贴,一般疾病及意外住院100元/天,癌症住院260元/天。一般疾病住院3天免赔,意外及癌症住院无免赔额。 2001年3月因耳鸣、眩晕住院,临床诊断“神经性耳鸣”,治疗11天痊愈出院。 我带齐了客户的所有单据,到平安客服中心柜台申请理赔,审核资料完毕,当即领取理赔金800元,整个理赔过程不到15分钟。 该客户是现役军人,所有住院费用全部公费,此类人士投保住院津贴险是很适合的(理赔时无需发票,根据住院天数给付津贴)。 2001年4月 写于广州 |